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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9-09 18:24:55 作者:邓洪亮 点击量: 5979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最高院将推动区块链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建设司法链平台,面向全国法院提供统一的数据存证验证服务。截至2021年底,司法链累计存证数据超17.1亿条,累计验证超过300万次。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发现目前区块链存证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区块链的广泛应用也将会给人民法院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本文将探讨区块链的概念、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希望给大家一些启发。

一、区块链的概念

区块链一词,第一次提及源于2008年中本聪的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所以有人认为区块链就是比特币,实际上区块链就像我们的智能手机,比特币是微信,智能手机上除了微信以外,还有像支付宝、抖音、今日头条等众多的应用,因此比特币只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典型应用 。近年来区块链除了应用在数字货币领域以外,还在金融服务、工业制造、供应链管理、政务服务、民生等领域大放异彩。有专家认为区块链的出现解决了传统互联网的信任问题,区块链会推动现有互联网不断地升级发展,让我们进入一个新的互联网时代,我国也将成为区块链发展较好的国家之一。

区块链概念的关键字是不可篡改、可溯源、分布式存储等,通俗的讲区块链就像是一种全民参与的记账,例如:张三找李四借款一万,村里的会计会记下这笔账,但有一天会计的账本掉了或者被人修改了,张三番脸不认账那李四就很麻烦了,如果张三找李四借钱的时候,全体村民都知道且在自己的账本上记下来,那么以后即使其中部分账本掉了或者被人修改了,依然有其他账本准确的记着这笔账,张三想赖账是很难的。参与记账的“村民”被称为节点,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天平链有23个节点,包括北京高院、腾讯、百度、中石化、北京方圆公证处、北京中海义信司法鉴定所等,因此我们在天平链上存证一份材料,这些节点上都会存储这份材料的哈希值。

哈希值通常被称为数据指纹或数据DNA,每个电子文件的哈希值都不一样,一个文档哪怕增加一个空格,其哈希值都会改变,因此不同的电子文件哈希值不一样。区块链在存储数据时除了存储文件的哈希值以外,还会在区块链后续的每个区块都保留有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如果要篡改一个文件的哈希值,必须要连同破解被攻击区块后续已经生成的所有区块和正在生成的区块哈希值,这就要求篡改者至少拥有超过全网半数的算力水平,哈希值就像我们排队一样,排到后面的每一个人都会记下前面的所有人,如果前面任何一个人更换,那么就需要更改排在后面所有人的记忆,因此想修改哈希值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时,区块链又将哈希值又存储在不同的节点上,要修改哈希值还需要将所有节点的哈希值进行更改,因此在理论上修改区块链上的存证的文件是不可能的,分布式存储和哈希算法等是保证上链数据不可篡改的技术基础。

区块链根据准入机制分为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三种。公有链是一条独立运行,人人都可以参与记账的区块链,最典型的代表有比特币、以太坊等;联盟链相对于公有链的区别是必须要经过认证才能参与到区块链网络中;私有链相对于公有链和联盟链更加封闭,往往是属于某一领域、某一企业运行的区块链,要接入需要的认证标准更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由此可知,未来我们的司法链是属于联盟链,要与我们的司法链对接,必须要经过一定的认证才可以。

二、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我国十分重视区块链技术,2019年10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将区块链纳入新基建范围,由于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可溯源、分布式存储等特点,是非常理想的存证平台,因此最高院也十分重视区块链系统的建设,多次出台文件支持区块链的建设和规范区块链存证系统的应用。2022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 ,《意见》提出建成互通共享的司法区块链联盟,明确了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建设要求,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司法效率,以及应用区块链互通联动促进司法系统等,为人民法院应用区块链技术服务审判,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目前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区块链的主要应用包括:

(一)区块链存证系统:区块链有效的解决了传统司法审判过程中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等问题,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网络维权案件中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电子证据的确权和取证领域,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数据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可大幅提高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因此区块链技术在电子数据存证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区块链存证系统也是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主要应用之一。

(二)无纸化办案系统。区块链技术的防篡改性和安全可靠的维护机制,可以解决信任危机问题,可以实现人民法院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和以纸归档电子卷宗材料的单轨制归档模式,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各法院档案室巨量纸质档案存储问题,使审判全流程无纸化成为可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的规划,未来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司法统计报表、案件结案状态、诉讼文书和送达回执等司法数据都将上链存储,当事人也可以在互联网端查验送达文书,保证送达全流程安全可靠。无纸化办案系统在提升人民法院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将会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区块链电子合同。区块链电子合同是在传统的电子合同基础上,通过在合同签署、归档、储存等各个环节加入区块链技术,以提高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一种新型电子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区块链平台上通过人脸识别和手机验证等身份验证、电子签名及区块链技术进行签约,区块链自动记录合同签订的过程和内容,通过区块链电子合同可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合同自动履行率。当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区块链电子合同可直接作为裁判证据使用,解决虚假诉讼和证据审查采信问题。

(四)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通过该技术可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网络调解中,调解的全过程音视频信息可同步留存,通过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直接上链,并进行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并予以在线司法确认。一旦协议内容到期得不到履行,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北京互联网法院上线“调执衔接”智能合约系统,法院在送达调解协议时,会附带履行条件,如果调解协议没有履行,平台在核验当事人信息通过后便根据合约设置条件,由执行立案系统触发自动立案流程,采集调解系统材料、当事人补充材料进行自动执行立案,这样优化流程的同时,对当事人履行协议形成督促作用。

三、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虽已在货币领域存在十年有余,但在司法领域的扩展应用却是近几年才开始的,由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功能限度,其所具有的防篡改优势并非绝对,存证主体的合法性、软硬件系统的可靠性、技术规范标准的适用性等仍会对上链存储的数据真实性产生影响。

(一)法律法规滞后性。目前区块链技术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于法律层面的认定模糊和各类规章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因此容易引发一系列问题,但是对于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相应的监管和指引必不可少。

(二)存证的真实性问题。区块链存证平台只能保证上链后的证据未经篡改,不能保证上链前的证据真实可靠。如果存证人先篡改证据后上链,区块链只能证明链上的证据是被篡改过的那份证据,因此区块链上存证的证据不一定是真实的证据,有可能是被篡改后的证据。

(三)取证平台的资质问题。“区块链取证”实际上是先将电子证据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在质证时通过区块链技术将证据“取出来”,以证明电子证据未经篡改,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但国家又没有制定相应的区块链存证平台资质文件标准,因此目前区块链存证取证平台存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不排除一些公司并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而炒作概念,或者即使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其存证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效,这些都值得商榷。

四、关于解决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问题的建议

(一)加快涉及区块链的法律法规制定。区块链作为一项新技术,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运行和应用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引导,虽然目前我国十分重视区块链的发展和建设,但是现有的法律和法规相对于区块链高速发展还是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因此应当加快涉及区块链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让区块链的建设和应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在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滞后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应通过对个案的谨慎审理,发挥对行业相关行为的规制作用。

(二)加强源头证据上链和上链前的证据审查,切实解决存证真实性的问题。对于区块链无法保证上链前证据真实性这一难题,我们建议对新生成的电子证据在生成过程中就开始上链,实现“源头上链”,如区块链电子合同,这样可以杜绝篡改电子证据后上链的可能。对于已经生成的电子证据,然后再上链,应当要加强对上链前的证据审查,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

(三)建立区块链存证平台资质的认定标准,规范区块链存证平台的建设。区块链存证平台应该像我们的鉴定机构一样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资质,并经过相应国家权威机构认证后才能开展相关存证工作。同时在区块链存证平台的节点中还应该有相应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如果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平台的存证质疑,存证平台应当提供国家权威机构的安全、清洁性等相关认证,电子证据鉴定机构、公证机构能出具相关的真实性认定,这样才能让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供的相关证据具有高度的可信性。

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目前集中于取证、存证、示证等方面,技术的革新颠覆了传统司法存证取证模式,区块链的技术与理念值得肯定,但同时对其存在的问题也需逐一解决,在发展区块链技术时应当扬长避短,完善法律规范,增强技术支持,加强多方合作。相信不久的未来,区块链技术定会在司法领域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