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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法院】强化业务学习 素能培优素质强院 ——名山区法院召开2024年第一期审判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2-02 09:35:31 点击量: 372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高干警业务理论水平,践行公平与正义,促进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2024年1月31日,名山区法院开展了2024年第一期审判业务培训。培训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飞主持,百丈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李默然,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黄敏授课,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

首先,李默然庭长就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最新司法解释相关观点为大家作了介绍,从法律条文规定到司法理念新观点,从彩礼返还认定标准到合格诉讼主体,结合本院办理的生动案例和全国类案举例,将案件焦点的准确把握、审判方式的灵活运用等方面细致地为大家进行了讲解。随后,黄敏庭长就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相关规定为大家授课,全面详细地展示了《意见》关于醉酒危险驾驶的定罪标准、各项处罚情节、快速办理机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治理体系等。此次培训会内容丰富多彩,参训干警积极主动地展开讨论并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中康发表了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此次审判业务学习活动的内容和效果,然后就建立学习型法院,加强素能培优素质强院工作强调了三点,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形成积极的学习氛围。全体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要牢固树立角色意识、担当意识,要以专业的、职业的、全面的法官标准要求自己,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理念,深入、精细地学习掌握审执业务专业知识,以积极热烈的学习心态,不断丰富和强化自己的专业武器;二是做到查漏补缺,全方位认识集中学习的必要性。要围绕“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的总体思路,结合巡视巡察对我院案件质效的整改要求,对审执业务工作进行再梳理、再完善,转变思想作风,越是简单明确的法律规定,越要进行集中学习和巩固,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履职尽责、把控细节,克服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更全面、更宏观地学习,不断加强案件质量,力办、多办精品案件;三是坚持开展业务学习,培优扩大审执人才队伍。全体干警要深刻领会此次审执业务学习培训会的内容与精神实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开展,既学习重要的、最新的业务知识,也总结分享自身实际优化工作的方法与经验,不断优化我院审执人才队伍,确保审执工作各个环节高质量、规范化运行。

名山区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审判业务培训活动,通过轮班型、互动型、交流型的创新学习方式,使每个人都参与进来,即做老师又做学生,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工作再上新台阶。